6月签证公告EB2警告倒退 中国申请人还能递交485吗
六月的美国签证公告刚刚发布,给中国大陆EB-2类别贴上了一个相当刺眼的标签。国务院明确指出,鉴于需求充足,可能需要将最终行动日期倒退甚至使该类别不可用。这不是市场传言,而是来自美国国务院的正式警告。对于许多正在等待绿卡的中国申请人来说,这不仅仅是数据上的波动,更意味着未来几个月的不确定性急剧增加。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,在当前这个节点,是否还有窗口期可以递交I-485调整身份申请。
从目前的官方数据来看,EB-2中国大陆的最终行动日期维持在2021年9月的某个日期,虽然尚未发生实质性的倒退,但警告本身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。这意味着财年结束前的名额消耗速度正在逼近FY2026的上限。一旦在9月30日财年结束前名额耗尽,该类别将变为不可用状态,届时即便是最终行动日期也将失去意义。因此,对于优先日期已经当前的申请人而言,时间窗口正在迅速收窄。
与此同时,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新政也在发挥作用。USCIS指定使用最终行动日期表作为六月的操作标准,这与新的I-485自由裁量政策形成了复杂的叠加效应。新政下,移民局会评估申请人的正向因素,而签证公告的潜在倒退风险则增加了审批的不确定性。这两个政策交织在一起,使得中国EB-2持有者处于一个颇为微妙的处境中。如果优先日期当前,且能证明满足新政下的正向因素,理论上仍存在递交申请的可能。
对于国家利益豁免的持有者来说,情况或许稍好一些。NIW被视为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向,在新政框架下相对具有优势。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掉以轻心。申请人需要尽快与移民律师进行紧急评估,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递交条件。如果律师判断可以递交,那么行动必须迅速,不要等待七月的签证公告,因为届时名额可能已经进一步紧缩甚至倒退。
整个六月是关键的观察期,七月的签证公告预计在六月底发布,可能会带来新的变化。申请人应密切关注优先日期与最终行动日期的对比,以及移民局对新政的具体执行尺度。目前的策略核心在于利用尚未完全关闭的窗口期,尽快完成申请动作,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严格的限制。
面对这种政策叠加的不确定性,大家目前是如何评估自己的递交时机的?是选择观望等待七月公告,还是倾向于尽快咨询律师尝试递交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现状。
从目前的官方数据来看,EB-2中国大陆的最终行动日期维持在2021年9月的某个日期,虽然尚未发生实质性的倒退,但警告本身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。这意味着财年结束前的名额消耗速度正在逼近FY2026的上限。一旦在9月30日财年结束前名额耗尽,该类别将变为不可用状态,届时即便是最终行动日期也将失去意义。因此,对于优先日期已经当前的申请人而言,时间窗口正在迅速收窄。
与此同时,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新政也在发挥作用。USCIS指定使用最终行动日期表作为六月的操作标准,这与新的I-485自由裁量政策形成了复杂的叠加效应。新政下,移民局会评估申请人的正向因素,而签证公告的潜在倒退风险则增加了审批的不确定性。这两个政策交织在一起,使得中国EB-2持有者处于一个颇为微妙的处境中。如果优先日期当前,且能证明满足新政下的正向因素,理论上仍存在递交申请的可能。
对于国家利益豁免的持有者来说,情况或许稍好一些。NIW被视为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向,在新政框架下相对具有优势。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掉以轻心。申请人需要尽快与移民律师进行紧急评估,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递交条件。如果律师判断可以递交,那么行动必须迅速,不要等待七月的签证公告,因为届时名额可能已经进一步紧缩甚至倒退。
整个六月是关键的观察期,七月的签证公告预计在六月底发布,可能会带来新的变化。申请人应密切关注优先日期与最终行动日期的对比,以及移民局对新政的具体执行尺度。目前的策略核心在于利用尚未完全关闭的窗口期,尽快完成申请动作,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严格的限制。
面对这种政策叠加的不确定性,大家目前是如何评估自己的递交时机的?是选择观望等待七月公告,还是倾向于尽快咨询律师尝试递交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现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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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最关键的变量就是移民局在九月前的具体操作节奏。有人注意到最近NVC的处理速度有没有异常波动吗?另外,对于目前还在等排期的申请人,有没有必要现在立刻找律师评估递交材料,还是再观望一个月看看官方数据变化?